港国安法首案 唐英杰煽动分裂及恐怖活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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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香港国安法》案件今日(27日)下判,香港高等法院宣判24岁被告人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均罪名成立

唐英杰被控于7月1日下午,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字样旗帜的摩托车到湾仔撞向三名警员,导致警员严重受伤。不过,他否认所有控罪。

BBC报道,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杜丽冰、彭宝琴、陈嘉信今日裁定,该口号的“自然而合理后果”是构成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而被告人把摩托车撞向警员是故意挑战香港法治的象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法庭将押后至周四(29日)听取辩护方求情后再行判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当日依照北京的命令颁布该法案生效。

根据《香港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监十年,“恐怖活动罪”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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