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乱丢垃圾 大马政府将惩罚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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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孩子乱丢垃圾,父母将受罚!

马来西亚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星期二(3月4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3项修正案一读,以推出社区服务新法,严惩垃圾虫,不过如果触法者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根据房地部官员的说法,父母可被判进行长达12小时的社区服务,同时罚款最高2000令吉。

此次修法所涉及的法令,分别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及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

乱丢垃圾者一旦罪成,除了罚款最高2000令吉外,也可被判6个月内进行长达12个小时的社区服务;每日服务时数不得超过4小时。

不过,房地部官员在接受《亚视新闻》访问时表示,若罪成者为18岁以下儿童,则不适用修正案下的刑罚。

“18岁以下触法者将受《2001年儿童法令》制约,父母需要为孩子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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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儿童法令之下,法庭有权判罚该触法者父母,以作为矫正措施,确保父母履行管教孩子的责任。”

房地部官员证实,若孩子乱丢垃圾,父母可与其他垃圾虫一样,被判处进行长达12小时的社区服务,同时罚款最高2000令吉。如果拒绝遵守社区服务令,父母可面临不少于2000令吉和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

《亚视新闻》提醒各位父母务必看管好孩子,维护环境整洁,以免为孩子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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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怡静

程怡静毕业于台湾世新大学新闻系,现为亚洲电视新闻记者兼助理制作人。回马后一直在新闻业界摸爬滚打,享受着肾上腺素飙升的日子。

罗颖悦

记者兼助理制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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