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贿赂校长换学位 主妇监禁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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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承认向校方行贿以让儿子能够就读心仪学校的家庭主妇,周二(3月28日)在香港东区法院被判入狱4个月。

法庭在下判时强调,行贿破坏社会廉洁,剥削靠实力打拼的人,因此法庭必须予以正视。

被告是一名持单程证前往香港一个月的家庭主妇,她在儿子面试失败后,转而向校长行贿2万港币(约1.1万令吉)当“捐款”,盼校方能录取其子,校长惊而向廉正公署(ICAC)举报。

法官:家长望子成龙用错方法

裁判官徐绮薇在下判时指出,法庭明白父母望子成龙是一普遍的现象,也理解家长希望尽其所能给子女最好的安排,使他们赢在起跑点,虽被告锲而不舍盼儿子能获得心仪的学校,可惜用错方法,为了获取第二次面试机会甚或小一学位,不惜以金钱贿赂校长。

法庭强调,贿赂公职人员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破坏社会廉洁及公平竞争,这类自私行为也会剥削靠实力打拼上进的一群,并扭曲制度,有鉴于此,法庭必须严以正视。

愚昧不是犯案借口

“虽然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是出于愚昧以及对法律的无知犯案,但这并不是犯案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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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5岁的被告李君萍,被控于2022年7月18日,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向身为公职人员的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校长劳佩珊,提供形式为2万港元(约1.1万令吉)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劳助其儿子取得该校2022年9月的小一学位的诱因或报酬。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2年6月取得单程证来港,距案发时只隔1个月。

被告被捕后解释该2万元是捐赠学校,也只是她获正式通知儿子未能成功考取学位后,才产生的说法。

法庭指被告动机明显

不过法庭认为,不管该笔钱是捐给学校抑或是馈赠予校长,都是贿款,被告动机明显不过,而且2万元数目不少。

被告亲写的求情信表示,她在还押期间已深切反省,盼法庭给予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庭说,虽然被告一直担起照顾家庭和7岁大儿子的责任,还押期间丈夫需要请假照顾儿子,相信这对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很大冲击,但法庭认为必须顾及控罪的严重性,而被告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作付出代价,即使坐牢也无可避免,因此法庭判被告监禁4个月,另将安排社会福利署跟进其案件。

资料显示,该校前身为轩尼诗道官立小学下午校,为MIRROR成员姜涛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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