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今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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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周五(6月2日)刊宪,并将于6月14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草案把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人士,指明社会福利、教育及医疗卫生界别的专业从业员为强制举报者。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尽快举报。违反规定的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港元。同时,草案也会为强制举报者提供法定免责辩解及法律保障。

香港大学儿童及青少年科学系临床副教授叶柏强周五接受《香港电台》节目访问时说,草案重点是希望加强社会意识,恐吓潜在施虐者,从源头上降低儿童被虐待的风险。

草案建议23类经常因工作接触儿童的人士须强制举报怀疑个案,叶柏强指出,教师和社工是第一线接触儿童,医生则较为被动,但医生受过专业训练,有能力分辨常见、可疑的瘀伤。医护人员也容易看出儿童不妥,如周身瘀伤、甚至疏忽照顾导致的营养不良。

为应对新法例通过后,或出现大量举报虐儿个案,香港社会福利署将增加留宿幼儿中心的宿位,以及招募更多寄养家长。目前有超过950个寄养家庭,为约800名儿童提供寄养服务,逾200名儿童正在轮候。

2021年,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爆出虐儿事件,34名职员被控虐儿罪,12人已定罪及判刑,其中7人从专业注册的登记中除名,事件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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