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长膝盖7公分仍碍眼? 马华促厘清非穆衣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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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柔佛州马华妇女组主席黄友凤律师认为,女性访客只要穿著得体、不暴露、不是短裤或无袖衣服,保安员不该阻止她们成为进入政府建筑物的访客。
新山市区联邦大厦保安员指一名女子的裙子过短,拒绝后者进入。该女子裙子事实上超过膝盖7公分,保安员以“menjolok mata dan tidak sopan(碍眼及不得体)为由,禁止对方进入大厦。保安员坚持非穆斯林应该穿裤子或穿著长至脚踝,才符合标准。”
黄友凤针对此事发文告表示,柔州马华妇女组对上述保安员的措施深表遗憾,她促请相关单位清楚说明非穆斯林女性穿著规格。
她担忧这种执法将转变为道德监管和对他人价值观的威胁,而不是旨在确保建筑物内的工作人员和访客的安全。后者才是国家建筑物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
她质疑是否保安员矫枉过正,按照自己对服装主观意见来采取行动;同时她对政府建筑物的衣着标准和道德标准感到疑惑担忧,非穆斯林女性的穿着标准是否如保安员所说,必须长至脚踝?
“我们担心任何具有卑劣思维的大厦管理员,可能滥权,公然对女性甚至男性身体进行注视或评论。”
她说,2015年曾发生类似事件,一名女性被拒绝进入陆路交通局大厦,最后披上纱龙遮羞才允许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