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上诉得直 无罪释放
大马女司机沈可婷被控疏忽驾驶致死8名夜骑少年案,周二(4月11日)上诉庭宣判无罪释放!
经过2年的审讯,以法官哈达丽雅为首的三司,终究裁决沈可婷上诉得直。
此外,这次为终极裁决,象征着无论结果如何,控辩双方都不得再提出上诉!
由此一来,沈可婷此次逃过牢狱之灾,恢复自由身。
据媒体报道,法官哈达丽雅在宣读判词后,向沈可婷表示:“你现在是自由身了。”
法官根据推事判词中第149段中说明,这起事故是无法避免,唯一避免事故的方式就是让汽车从蚊型脚车身上飞过。
“这不是开玩笑,这是正确,没有办法可以避免事故,因为所说的不是一两辆脚车,而是30到40辆脚车。所以,推事裁决的判决和判决理由是正确,我们必须尊重。”
她续指,新山推事庭从各角度审理此案而做出了正确的裁决,反而是高庭在第二次裁决时只是聚焦在司机角度,并未考量蚊型脚车的情况。
另外,在开庭前,沈可婷周二早上8时10分左右,身穿黑色衬衫,神色平静,同时在律师陪同下上庭;而其首席代表律师郑宝德,则在早上8时许抵步司法宫,并向现场媒体打招呼。
根据早前的报道,郑宝德于今年3月31日陈词时直指控状有缺陷,并存在重叠。其中检控官在控状中纳入2项不同的罪行,即鲁莽驾驶及危险驾驶。然而这是错误的,因法律仅允许控状中提出一项罪行。
随后,上诉方要求2个小时的陈词时间,故上诉庭则定在4月11日复审。
新山推事庭2度裁决沈可婷无罪释放,随后控方二度上诉。而高庭法官阿布达卡于2022年4月13日却推翻裁决,改判沈可婷罪名成立,除了监禁和罚款,也谕令停牌3年。
沈可婷代表律师于去年4月18日提呈上诉,获准暂缓执行刑罚,同时得以一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在外。
法官庭上质疑控方陈词
三司之首哈达丽雅在庭上向控方提问:是否有法律说明,在凌晨3时20分,在公路上骑蚊型脚车是合法的?
答辩方副检察官沙菲克没有回应。
法官续问,汽车在涉及的公路上行驶,是否合法?
沙菲克回答是的。
法官指出,意外就发生在眨眼之间,并表示案发路段为斜坡,且当时视线黑暗,有树木遮挡,沈可婷不知道,也无法预计会有30至40辆脚车在前方路段。
“凌晨3时20分人们都在睡觉,路上并不多车,她(沈可婷)也不知道会有蚊型脚车出现在该路段。”
法官进一步问沙菲克:“即便是最完美的驾驶者,若在公路上看见有猫出现,可否马上刹车避开?
“或公路上出现一群‘带着子孙’在慢行的乌龟,来得及马上刹车避开?”
法官指出,在意外事故发生的前2天,警方有展开取缔蚊型脚车特别行动,警方也指曾收到公众对蚊型脚车的投诉。
“如果警方认为蚊型脚车是没错的,那就在那个路段置放告示牌,提醒公路使用者小心驾驶,因为有蚊型脚车活动。”
法官表示,警方对蚊型脚车进行调查时,发现蚊型脚车是存在危险的。
法官也引述判第46名证人在供证,指有关的危险情况是蚊型脚车所引起的。而此供词也有利于辩方(上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