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官员:如发现有利被告证据 国安绝不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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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香港律政司官员强调,在处理国家安全案件时,绝对不会隐瞒有利于被告的证据。
据《明报》报道,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在星期四(4月13日)的一次活动中表示,被告在国安法案件中有辩护权,控方有责任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证明被告有罪。
她还引述香港《基本法》强调,律政司的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完全、绝对、从来不会考虑被告的背景、政治立场或职业,只会根据适用法律和可接受的证据处理所有案件,包括涉及国安法的案件。
保安局公布,截至上个月已有250人在国安法下被捕。保安局长邓炳强认为,这表明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人,并强调国安法明确规定了四类罪行,一般市民不会误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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