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条首案 港男因穿“光时”上衣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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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男子因穿着印有反修例抗争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T恤而承认煽动意图罪,成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俗称的《基本法》23条)下被定罪的第一人。

综合《星岛日报》和路透社报导,这名27岁的诸姓男子2024年6月12日在石门港铁站附近被拘捕。他当时身穿印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上衣,同时戴上写着“FDNOL”字样的黄色口罩;“FDNOL”是反修例抗争口号“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的英文缩写。

诸男告诉警方,他穿上述衣物的目的是希望其他人同意该理念,并希望提醒民众想起2019年的反修例抗争。

报道称,诸男9月16日上午承认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法官押后至9月19日下午判刑。

《基本法》23条今年3月实施,根据条例,煽动意图罪最高可判刑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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