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马社运份子:“社会契约”论述遭政治武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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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尽管是多元民族国家,但近年以来种族及宗教主义日盛,东马沙巴社运人士直言,一些团体引用 “社会契约 ”来维持他们的至上主义倾向和行动。

根据大马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沙巴活动家兼政治评论员佐汉阿里芬(Johan Ariffin Samad)说,“社会契约”的概念已被一些人用来凌驾于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规定之上。

在大马,部份政党及右翼团体认为,独立初期本土马来人接受非马来人成为国民,条件是让马来族获得“土著特权”,过去数十年来许多右翼团体及政党,指这是大马独特的“社会契约”,也是维护种族和谐的基石。

大马“社会契约”遭政治武器化

佐汉阿里芬表示,这种“社会契约 ”的概念已被政治武器化,以迫使非马来人,尤其是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非马来人遵守契约,尽管所谓的契约与东马两州毫无关系。

他说沙巴和砂拉越是组建马来西亚的平等伙伴,在没有社会契约包袱的情况下帮助组建了联邦。

“社会契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默认延伸到婆罗洲各州,作为一名研究员和作家,我希望让婆罗洲各州的许多人意识到,半岛上的流氓政客正在利用社会契约来征服婆东马两州。”

佐汉阿里芬是在出席其新书《重新审视社会契约》(Revisiting The Social Contract)发布会上,这么表示。

他直言,法律界的部份专家认为,不成文的大马“社会契约”的部分内容可能已被写入《联邦宪法》,而一些团体则引用社会契约来维持其至上主义倾向和行动。

“这些举动让沙巴和砂拉越本地人处于明显的劣势,因为他们无法从新经济政策(NEP)和其他各种国家计划中受益。”

“我们现在正在实施第十二个马来西亚计划,但沙巴和砂拉越的贫困率却是马来西亚成立以来最高的。”

《马来西亚协议》才应被视为社会契约

佐汉指出,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才应该被视为马来西亚的社会契约,但联邦政府至少未充份履行协议条款。

与此同时,大马前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说,“社会契约 ”这一被广泛引用的概念,已经背离了其原本的含义,使其失去了意义。

他说,“社会契约 ”一词应在马来亚通往独立之路的社会条件下理解,自大马独立以来,社会条件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社运份子吁检讨“马来主权”论述

“社会契约”最初是18世纪法国哲学家卢梭的一本书的书名。20世纪 80年代,长期执政的巫统要员兼大马前驻联国大使阿都拉阿末(Abdullah Ahmad),重新提出了这一概念,他也是第一个公开讨论 “马来主权”(Ketuanan Melayu)意识形态的人,认为马来来应该在政治及经济上占据主导位置。

这项论述看似维护马来人,但却制造了许多马来特权,并因此协助了巫统长期的执政。尽管如此,政改分子希山慕丁莱益斯(Hishammuddin Rais)长期促请马来族群拒绝土著特权,因为它不仅是一项对马来人的污辱,更是一个从未实现过的“神话”。

这名70年代的学运领袖过去曾强调,所谓的土著特权抹杀了现今马来青年的竞争斗志,导致他们一味倚赖政府的援助,不思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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