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澎杉在美国性诱未成年少女罪成告诉我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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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周刊《纽约客》在2015年4月10日由纳森赫勒(Nathan Heller)执笔的一篇文章捍卫因为当时抵触法律而被判监的新加坡博客余澎杉(Amos Yee)时写道:“他是那种你有一天会想要他帮你写书评、拍电影,甚至治理国家的人。新加坡试图噤声思想开放的人,美国更应该认真看待他。”

美国也真的认真看待他,让他在2017年取得政治庇护。可是,余澎杉因为涉嫌拥有儿童色情材料及性诱未成年少女,2020年10月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被美国联邦法警逮捕,在同年11月被控,但是否认有罪。

在今年10月通过Zoom审讯时,他却认罪求情。在新加坡当地时间12月3日,因为拥有儿童色情材料和性诱未成年少女而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被判监6年,并将会失去在美国的政治庇护权。

具讽刺的是,举报者竟然是当年协助申请在美国寻求政治庇护的Melissa Chen。她表示后悔,在回复一个网民留言的时候说:“当时我跟很多人一样认为他只是个孩子,他会长大的,但并没有”。她也为余澎杉拥护恋童癖而要求他被驱逐出境。

余澎杉因为涉嫌拥有儿童色情材料及性诱未成年少女,遭美国被判处罪名成立。(图:美联社)

就余澎杉在今年10月面对18项控状,新加坡內政部部长尚穆根(K. Shanmugam)11月在社媒发言,讽刺那些当初支持余澎杉,并把他“英雄化”的一些新加坡人和美国媒体“现在你还要他来治理国家吗”?

即便余澎杉当时对李光耀、基督教及伊斯兰教的侮辱言论,发表恋童癖言论在新加坡社会不受欢迎,被当局逮捕,但国际公民团体、人权组织,还有一些新加坡人却支持余澎杉。

他们抨击新加坡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其中,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前任副院长刘浩典(Donald Low)曾如此形容余澎杉:“余澎杉是一名有韧性、具创造力、主动学习的青年,遭受国家迫害而被迫在国外独立生活”。刘氏称,余澎杉还可作为新加坡青年的榜样。

Melissa Chen的“孩子论”及刘浩典的“年轻有为论”很值得玩味。

就“孩子论”来说,Melissa的假设是余澎杉“年少轻狂”而触犯了新加坡的法律,长大就变得成熟,不会重犯了?这一方面承认余澎杉的确有错,包括发表恋童癖言论,但就是对新加坡法庭的判决有意见。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美国赋予余澎杉政治庇护,摆明就是政治作为,不考虑有关判决的法治原则(负面的说法是“法律专政”)。也因为是政治作为,就没有考虑到余澎杉触犯法律的前科。

余澎杉曾在2015年上传一部YouTube影片,标题为“李光耀终于逝世了”,在当时引起热议。(图:截自C K H. YouTube)

根据报道,余澎杉在You Tube上载鼓吹恋童癖的视频。他的You Tube频道及其它包括面子书与推特的社交媒体帐号过后也被关闭。难怪新加坡的内长会讽刺那些之前以言论自由声援余澎杉的个人与团体,对美国限制余澎杉的言论自由却保持沉默。

即便韧性、具创造力、主动学习等都是值得推崇的素质,但是光有这些素质(我们也无法肯定余澎杉有这样的素质)却无法遵守法律—不管是新加坡的还是美国的法律,有害社会。对大多数新加坡人而言,违反法律可以当青年的榜样简直是天方夜谭!

总说一句,那些维护余澎杉的有关人士,只看到或者选择只看余澎杉敢挑战“权威”,“言人所不敢言”乃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是社会的“正能量”。但是,一旦事实与他们的所想象的背道而驰,大多选择视而不见。反正他们不需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起责任,受害者也不是他们。

声明: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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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龙炎

章龙炎是大马新闻资讯学院(AKIT)研究员。主要研究兴趣:马来西亚政治、政治文化、海外华人和政治传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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