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蚊型脚车横行大道? 大马森州警方澄清是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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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沈可婷案判决在坊间引起热议后,网上不断流传蚊型脚车少年横行马路的视频,大马警方昨日(16日)指称,其中一支位于加影——芙蓉大道的44秒视频是3年前的旧视频。

据马新社报道,森州芙蓉警区主任南达玛洛夫(Nanda Maarof)昨晚(16日)发文告称,据警方调查发现,上述一群少年骑蚊型脚车的事件应该是发生在2019年9月某日的下午约1时,地点是加芙大道39至40公里之间。

“这起事件发生在靠近安邦岸(Ampangan)入口,约10名少年骑着蚊型脚车,做一些危险动作。”

南达也表示,芙蓉警区的交通执法单位一直以来会在热点不断检视和取缔,并且已让蚊型脚车党活动日益减少。

“警方会援引道路交通条规第35(2)和35(3) LN165/59条规,对付交通违规事件,包括蚊型脚车党活动。”

他解说,根据条规,脚车必须前后都装上车灯,确保其他人能够在合理范围看见他们,而且上路的脚车必须装有脚车铃,同时前后轮都必须安装有效的刹车。

南达也指称,若家长或监护人没有妥善管束孩子,当局可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3条文对他们,可被施于最高监禁5年或2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2017年2月18日凌晨时分,柔佛新山内环公路靠近玛目地亚坟场路段,发生一起死亡交通意外。轿车司机沈可婷撞上一批骑蚊型脚车的青少年,酿成8死8伤的悲剧。

新山高庭本周三(13日)推翻推事庭裁决,改判两度获得无罪判决的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即日起监禁6年,罚款6000令吉,吊销其驾驶执照3年,并将罪名记录在其驾驶执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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