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赂避免慕尤丁儿子被查 Datuk Roy与反贪会官员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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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索取与收受总额高达62万令吉“疏通费”,以协助大马前首相慕尤丁儿子法克立不被扣捕查办的反贪会官员与商人Datuk Roy,周四(5月25日)双双被控上法庭,两人皆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

根据控状,现年43岁的反贪会官员莫哈末拉昔迪与54岁的莫哈末胡先纳西尔(Datuk Roy),被控于今年3月5日晚上9时至11时之间,于吉隆坡孟沙的一家餐厅,为自己或任何人士向47岁的茜蒂达丽娜,索取总额40万令吉的现款,作为不拘留慕尤丁女婿法克立的条件。

另一项控状则指他们为本身或其他人,向现年41岁的赛法立阿达斯收取总额24万令吉的现款,作为疏通反贪会在查案期间不会扣查法克立的报酬。

他们被指在3月6日下午2至4时,在帝沙金地花园的一家餐厅作出上述行为,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律第16(a)(A)条文。

在上述条例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20年的监禁和不少于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两人在法官阿祖拉面前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

Datuk Roy再面临另一索贿指控

此外,”Datuk Roy”也面对另一索贿指控,控状指他于2月份在吉隆坡甲洞向西蒂达乐娜(Siti Dalena)和赛法立 (Syed Farid)索取200万令吉的贿赂,作为协助商人阿当拉德兰减轻罪控,把被告的证控改为证人以及降低其控罪所需的保释金,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献议或给予贿赂),他同样否认有罪。

法官苏扎娜最终批准他以1万5000令吉保释,同时必须交出国际护照,以及每月向反贪局报到。案件择定7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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