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芯片企业董事天价离婚 妻获34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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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省射频芯片龙头、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卓胜微,周二(6月20日)发布一则天价离婚案。

公告指出,卓胜微的50岁董事兼副总经理唐壮与妻子易戈兵离婚,据离婚财产分割安排,易分得市值人民币近34亿人民币(约22亿令吉)的股份,并成为公司大股东,不过,公告强调,虽持股比例有变,但表决未变,也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告内容,公司股东许志翰、冯晨晖、唐壮是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33.36%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唐壮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9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而易戈兵未持有公司股份。

据卓胜微2022年年报显示,唐壮1973年出生,美国籍,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学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电子工程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至2012年8月任卓胜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副总裁,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双方离婚后,唐壮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卓胜微股份3275.75万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的6.14%转让给易戈兵,本次权益变动后,唐壮持有公司816.1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降至1.53%。

虽持股比例有变 但表决未变

据中国财经媒体报导,双方在6月17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易戈兵将3275.75万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全权委托给唐壮行使,这意味着,离婚前后,唐壮的持股比例虽有变化,但是表决权未变,因此实际控制人的共同表决权仍为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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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双方约定,易戈兵每年可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总数量的10%,另承诺在唐壮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双方确认在满足该限定条件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唐壮授权同意,易戈兵可不受限于每年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数量10%的约定。

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没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卓胜微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卓胜微是一家专注于射频集成电路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为国产射频龙头企业,射频前端分立器件和射频模组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客户覆盖全球主要安卓手机厂商,同时还可应用于智能穿戴、通信基站、汽车电子、蓝牙耳机、VR/AR设备及网通组网设备等需要无线连接的领域。公司低功耗蓝牙微控制器芯片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

在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度报,卓胜微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92%,今年一季度,卓胜微营业收入为7.12亿元,同比减少4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亿元,同比减少74.64%。

在此之前也有多起知名的离婚案,涉及公司有富邦股份、康泰生物等,“分手费”动辄数亿、数十亿元。

除了财产分割涉及金额巨大,如果股权分割后过于分散,离婚也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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