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购低于马币500商品 大马2024元旦起征10%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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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皇家海关总署(RMCD)星期六(12月16日)宣布,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对网上销售的海外低价值商品(LVG,low value goods)征收10%的销售税。

马新社报导,作为2022年财政预算案的一部分,大马原本计划从今年4月1日起,对价格低于马币500令吉的海外网售商品征税,但海关总署在今年3月无限期推迟这个政策。

可征税商品完整定义

RMCD将LVG定义为所有商品(不包括香烟、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电子烟和用于吸烟的制剂),其售价不超过500令吉,并通过陆路、海路或空运进入马来西亚。

销售LVG或经营LVG的在线平台者,如果在12个月内进口到马来西亚的LVG的总销售额超过50万令吉,就必须向RMCD注册。

RMCD还于11月3日在官网上发布了有关LVG销售税实施的一套指南。欲了解更多信息,公众可访问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my/en/pages/main.aspx。

与此同时,根据2023年12月8日由总检察署发布的联邦政府公报,首相兼财长安华(Datuk Seri Anwar Ibrahim)于2023年12月4日签署了《2022年销售税(修正)法案》:关于低价值商品(LVG)征收销售税的生效日期。

“根据2022年销售税(修正)法案(A1671号法案)第1(3)款授予的权力,部长决定2024年1月1日为低价值商品征收销售税的有效日期,”文件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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