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品买了都摆着 调查:港消费者浪费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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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项调查显示,香港护肤品消费者每年花费3100港元(397美元)购买产品,然而半数消费者却让这些商品原封不动摆在角落超过一年。

根据《南华早报》报道,这项调查是于今年6月至8月,由香港消费者理事会所进行,共1650名年龄介于20至60岁的女性消费者接受了调查。

报告显示,近半数或49%的消费者坦诚,在购买了护肤品后,把这些商品摆在一旁原封不动长达一年。

统计指出,最常被忽略的护肤品是面膜(42%),其他则是保湿剂(30%)、洗面霜(35%) 及面部精华液(17%)。

过期产品有害皮肤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副主席雷永昌医生表示过期的护肤产品可能会变质,同时造成细菌滋生。继续使用过期产品可能会刺激眼睛和皮肤,并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如发痒、发红和肿胀,甚至发炎。

报告显示,30至39岁的女性消费者在护肤品上开销最大,每年达3500港元,主要购买的商品为面部精华液。而20至29岁较年轻 的群体,则每年花费2500港元购买护肤品。

报告显示,消费者最常购买的护肤品种类是面部护理霜(61%)、其次则是洁面霜(47%)及面部精华液(42%) 。

在众多护肤品中,受访者在面部精华液上花费最高,平均开销达365港元,然而却只有64%的受访者对该类产品效果感到满意,而被认为最没用的护肤品则是洗面乳、乳液、精华液及面膜。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上述结果显示越贵的产品对消费者来说期待越高。

“消费者常常购买最实惠的产品。如果展品标榜可以去除皱纹及收缩毛孔,但消费者在使用数星期后却不见起色,就会给与产品低评价。”

香港护肤商品投诉今年增加20.8%

雷永昌医生表示,随着佳节来临,商家会向折价向消费者售卖实际上超过消费者需要的护肤品。

“消费者应购买适量的护肤产品,以避免囤积产品造成浪费。”

截至今年11月,香港消费人委员会共接获308宗有关护肤品的投诉,同比增长达20.8%。

在上述投诉中,73宗涉及网购物流纠纷;49宗则与产品品质有关,69总涉及商家售卖过期或假冒产品,其余则属于促销手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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