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垃圾或罚洗厕所 大马草拟法案明年呈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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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宣布,部门将于明年将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修订草案提交内阁审议。该修订案的核心内容是加重对屡次乱丢垃圾者的惩罚,要求违例者参与社会服务,如清洗沟渠和厕所。

倪可敏星期六(9月28日)出席马来西亚清洁日大型清扫活动开幕仪式时表示,上述法案目前已进入最后审查阶段,预计下月呈交总检察署。

他说,许多先进国家如瑞典、挪威和新加坡等,早已实施这项社会服务惩罚措施。其中,新加坡早在90年代已执行严格的乱丢垃圾罚款制度,首次违规者将被罚款2000新元(约6447令吉),屡次重犯者罚款高达4000新元,并需参与清洁街道和公共设施的社会服务。

“马来西亚在公共卫生和清洁方面已经落后了30多年,这是为什么新加坡和日本能够保持城市整洁,而我们还在努力追赶的原因。”

“大马人民其实具备保持环境清洁的能力,关键在于全民能否养成自律习惯,改变如从车辆乱丢垃圾等行为。”

倪可敏透露,政府目前每年耗费近30亿令吉用于公共清洁和固体废物管理,这还不包括尚未通过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的州属。

他警告,明年全国垃圾产量预计将达14.5公吨,若管理不善,将严重威胁公共健康,损害国家形象,并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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