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网民:让年味自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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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日前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提交了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一些地方性法规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经过审查,发现这些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和实践执行上的困难。因此,法工委要求制定机关修改相关规定。

对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因此,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经过沟通,制定机关已经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事实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88年。然而,直到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问题使得人们对禁燃达成了共识,一些地方开始陆续出台“禁燃令”。

网民支持弹性处理

近年来,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不断变化。尽管曾经有多地出台全面禁燃令,但到2023年初,一些地区已调整了政策,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这种变化反映了人们对环保和传统文化的平衡。

网络上也出现了许多观点,大多数人建议在节日期间适度放宽规定,允许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人们认为这样既能保留传统习俗,又能保护环境。一些网友还提到可以像限号通知一样,通过短信下发通知,实现政策的弹性化,让年味自然恢复。

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需要灵活处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并注重安全和环保。各级管理部门需要规范引导,使政策既体现传统文化,又适应现代环保要求,达到社会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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