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刑法适用于候审被告 定罪者不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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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申指出,内阁已原则上批准推出居家服刑法案,而这项法案仅适用于羁押中并等待审判的嫌犯,但不适用于已被定罪的罪犯。

赛夫丁星期四(11月7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5年财政预算案政策辩论进行部门总结时指出,大马目前面临监狱系统过度拥挤的问题,尤其是延扣中的被扣留者人数庞大。

大马监狱最多可容纳7万4000人,但根据内政部最新数据,监狱目前关押囚犯逾8万7229人,其中2万8000人是尚未定罪的被告,这让狱内状况不甚理想。

赛夫丁表示,上述法案将通过允许一些符合资格的待审嫌犯居家服刑,并佩戴电子监控设备直至审讯日,进而减少对监狱资源的压力。

“我们的目的是赋予法院裁量权,让法院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被告在家中服刑。”

仅适用于待审嫌犯

然而,赛夫丁强调,该法案仅适用于暂时羁押或等待审判的嫌犯,不适用于涉及严重罪行的被拘留者,其中包括:

  • 涉及死刑或终身监禁的案件
  • 触犯《刑事法典》第6、6a、6b条(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
  • 触犯《反人口贩运与反走私移民法案》第3a条
  • 判处10年以上监禁的严重罪行
  • 涉及《危险行为法》第39(b)条的罪行
  • 家庭暴力案件,尤其是受害人为儿童的案件
  • 涉及强制鞭刑的案件

纳吉不符资格

针对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询及,法案是否适用于目前因为SRC案而在监狱服刑的前首相纳吉,赛夫丁说,政府目前的立场是将居家服刑法案限制在等待审判的被告,不适用于已经定罪的罪犯。

他也表示,未来在法案提呈国会辩论之际,若是其他国会议员希望将已定罪的囚犯纳入适用范围,到时政府才决定是否将之纳入考量。

赛夫丁表示,居家服刑法案已获内阁原则上批准,政府接下来将与总检察署展开讨论,进一步制定法案的实施细则。

“内阁已原则上批准推出上述法案,我们将与总检察署共同商讨法案的具体框架,确保法案的执行符合法律程序,并且能有效地减轻监狱负担”。

首相安华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讲稿提到,政府希望给予所有人“第二次机会”,因此将起草新法案,允许替代刑罚,让特定罪犯以“居家服刑”(house arrest)方式来代替坐牢。

前首相纳吉目前正在上诉,以一份他和巫统领袖声称存在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签发的特赦令附录存为由,争取申请居家服刑。

因此,政府这项拟议中的新法案让一些人质疑,纳吉是否会借此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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