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处理水拟入海 中国专家吁国际仲裁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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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最快可能在22日决定“核处理水”排放入海时期,中国专家呼吁除了抗议之外还可有其它作为,例如提起国际仲裁和诉讼。

日媒报导,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正协调8月21日跟全渔联方面会面,最快8月22日召集相关部会首长会议决定最后排放入海时期。

中国官媒环球时报日前报导,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高之国认为,向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诉讼,是在讨论国际事务中经常提出的建议,国际诉讼是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可采取的最后手段,这可以作为一个选项。

高之国说,国际社会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包括将核处理水排海争端提请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请求它们作出决定和决议;提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之下的仲裁程序;请国际司法机构发表咨询意见。

陆媒澎湃新闻日前报导,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刘丹也认为,仲裁和诉讼是可以采取的手段。

刘丹表示,就诉讼来说,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包括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咨询管辖权在透过司法途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先透过适当的主体向国际法院提交咨询案的可行性比较高。

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左)、东京电力公司(TEPCO)总裁小早川智明(右二)和东京电力董事长小林义光参观了海啸受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岸田对该发电厂进行了短暂访问,强调即将处理的放射性废水排入太平洋的安全性,这是一项引起争议的计划。 尽管国内外存在抗议,但政府仍希望尽快启动。 (图:美联社)

刘丹认为,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也一直连任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因此中国可以透过推动联合国大会、国际海事组织或世界卫生组织来向国际法院提案,推动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晏玱则表示,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本身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将有效支持国际诉讼和仲裁,重要观点可被法庭采纳并作为法庭论证的重要依据,从而大大降低此后对日追责的不确定性。

不过这些作法也有其困难处。高之国说,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层面,搜集及展示已确定造成损害的证据始终是一项挑战。目前还有思考及准备的空间。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8月17日说,日本福岛核处理水排海计划的正当性、安全性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中方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合理关切,停止排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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