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员工公积金 635名董事被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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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局(EPF)在今年上半年期间,提交了635名公司董事的名单,禁止他们在未缴清员工公积金的情况下出境。

在今年1月至6月期间,当局提出1932宗针对公司董事的民事诉讼,以及2200宗针对雇主拖欠缴纳员工公积金的刑事诉讼。

截至2024年6月,共有1万3820名雇主(占公积金局注册雇主中2.02%)未能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局首席营运员沙扎利沙星期三(8月28日)发表文告提醒,雇主有义务根据 《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第 43(1) 条,及时缴纳员工的公积金。

他表示,未能及时缴纳公积金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公积金局将毫不犹豫地寻求法律措施,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以保护员工的权利。

他说,每月缴纳公积金,反映了雇主对员工福祉和履行法律义务的承诺。

公积金局也促请,雇主善用KWSPi-Akaun平台,安全地查看缴纳交易记录和雇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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