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夫妻可依“双方同意无法挽回”为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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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整离婚程序,从今年7月1日起,夫妻获准以“双方同意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为由,以较和睦的方式离婚,共同承担婚姻失败的责任。

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星期一(5月13日)发文告说,配合2022年1月在国会通过的妇女宪章(修正)法案,民事离婚程序将从7月起做出两项调整,其中一项是在现有5项离婚理由之外,添加上述第6项理由。

以“双方同意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为由离婚的夫妻必须向法庭证明婚姻已无法挽回、他们为挽救婚姻付出过的努力,以及双方对抚养孩子和婚姻资产事项的安排考量。

减少离婚造成的冲突

当局曾指出,增添这个选项是让离婚夫妻共同承担婚姻破裂的责任,而不是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一方,减少离婚过程的矛盾与冲突,修法不会让离婚变得更容易便捷。

现有的5项离婚理由不变,即通奸、行为不合理、遭遗弃、双方分居至少3年且同意离婚,以及双方分居至少4年。现行保障措施依然适用,包括须结婚至少3年才可申请离婚。

夫妻必须接受共同育儿辅导计划

此外,共同育儿辅导计划从7月起也将扩大至那些将以简化程序(Simplified Track)办理离婚的夫妻。夫妻若有未满21岁的孩子,也必须接受共同育儿辅导计划,才能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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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由辅导员引导,协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包括离婚后的育儿安排,目的是以孩子的利益为重。目前,只有那些通过“普通程序”,也就是对离婚有异议的夫妻须参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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