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司法审核居家服刑 法庭展延7月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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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申请方提交两项新的证据,原订于星期三(6月5日)下判的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能否居家服刑案件,展延至7月3日下判。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申请方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表示,他们于星期三再提呈两项新证据,其中包括纳吉及彭亨州务大臣兼巫统副主席旺罗斯迪的宣誓书。

他披露,纳吉的宣誓书中,包括了首相兼人民公正党主席安华,在党年度代表大会上的致词内容。

特别权力高庭法管在主持审讯后说,由于申请方再提交两份宣誓书,因此宣要更多时间审阅,因此展延下判日期。

安华致词“证明”元首准纳吉软禁?

沙菲宜披露旺罗斯迪的宣誓书,内容说明他支持副首相兼巫统副主席阿末扎希的宣誓书,即后者看过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赛夫鲁展示的前任国家元首“附加谕令”。

纳吉的最新宣誓书则援引安华,在党大会提到关于居家服刑的课题时,说明此事应该在特赦局内部进行,而非对外公开,这也“证明了”国家元首发出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是“确实存在”。

沙菲宜表示,多名政府高级官员,包括内政部长、总检察长、监狱局总监等迄今都没有回复,关于为何没有执行上述国家元首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

例7造为答辩人

纳吉在宣誓书中强调,所有答辩方拒绝执行谕令是一个另外的课题,而答辩方应该参照法庭的决定,作为其最终决定。

“答辩方不得自行决定无视第16任国家元首的谕令,试图以笨拙方式掩饰这一谕令是虚伪的。”

纳吉在此次司法检讨申请,把7造列为答辩方,分别是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宽赦局、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主任及大马政府。

纳吉在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特赦局是在今年2月2日宣布,纳吉获得减刑,刑期从12年减少至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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