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司法检讨 吉隆坡高庭拒发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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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前首相纳吉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拒绝发出准令针对国家元首是否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进行司法检讨。

纳吉是今年2月获得国家元首特赦,刑期从12年减少至6年。他于4月提出司法审核,寻求政府等七造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曾在附加文件中,下达让纳吉居家服刑的指示。

他在申请中,将内政部、监狱局总监、总检察署、纳闽与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一同列为第1至第7答辩人。

彭亨州务大臣旺罗斯迪及副首相阿末扎希也提交宣誓书,证实该附加御令的存在,纳吉更是引用安华于4月在公正党特别大会的致词,称证实特赦令附录存在。

纳吉将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阿玛吉特辛格星期三(7月3日)裁决,不发出准令给纳吉,进行司法检讨。

法官表示,这项特赦不存在任何争议,以进行司法审核。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告诉法官,他们将对这裁决提出上诉。

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因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中,涉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处12年监禁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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