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将对陆港官员施签证限制 港府:无惧任何威吓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美国国务院对香港最大规模的国安案件“民主派47人案”裁决深表关切,并将因此对负责国安法的中国和香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港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及谴责,并称政府无惧任何威吓,将坚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星期五(5月31日)发布声明称,上述案件被告仅因和平参与受香港《基本法》保护的政治活动,而受到出于政治动机的检控和监禁,作为回应,美国国务院正在采取措施,对负责实施《香港国安法》的中国和香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

米勒表示,美国国务院正在采取措施,对负责实施《香港国安法》的中国和香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图:美联社)

据港府新闻公报,港府同日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及谴责,港府发言人说,美国政府提出施加的签证限制全属卑劣政治操作,妄图恫吓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国家及特区人员,明目张胆地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港府:对任何恫吓干预措施嗤之以鼻

发言人说:“香港特区对任何恫吓干预措施嗤之以鼻,无惧任何威吓,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发言人也说,香港法庭在作出上述案件裁决时清楚表明,该案发生的行为目的是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现行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此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与所谓争取民主和人权,完全扯不上任何关系。

依据法律行事 与政治立场等无关

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的权利。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促停止恶意抹黑有关案件裁决

发言人最后表示,港府强烈要求美国政府立即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以及停止恶意抹黑对有关案件的裁决。

此外,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31日也在官网对美国的表态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发言人说,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办案,捍卫司法正义,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利益的正当之举,是保障香港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要之举,符合香港根本利益,符合社会共同心声,合理合法,不容置喙。

发言人说,“中国人从来不信邪、不怕压”,并称外部势力的任何聒噪、恫吓、制裁只会让有良知的人辨清其“祸乱香港”“以港遏华”的险恶图谋,只会让包括广大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更加团结。

尊重法治精神 勿干预与破坏

发言人也敦促有关国家政客恪守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切实尊重法治精神,立即停止对香港事务的政治操弄和干预破坏。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四(5月30日)就涉“泛民主派初选案”47名被告中的16名不认罪者作出判决,其中两人罪名不成立,其余被告全部罪成,另外31人早前已认罪。

另一方面,五眼联盟及欧盟后来也发布声明表示,纽西兰副总理兼外长彼得斯平台X发文,批评判决展示国安法如何令“异见声静音”(silence dissent)及限制政治参与,敦促港府尊重港人的权利和自由。

澳州加拿大吁港府尊重人权

澳州、加拿大也关注此案,认为国安法损害本港人权,呼吁港府尊重人权。

港大法律学系宪法学讲座教授陈弘毅在港台《自由风自由PHONE》解释判辞,声称案件争论点之一在于何谓“非法手段”。

他认为,法官考虑立法原意及人大立法时的说明,认为应广义理解有关用词,案中被告曾主张当选立法会议员后,无差别否决财案,并以此作工具迫使政府接受政治诉求,违反基本法第73条规定的职责,滥用议员权力,因此法庭认为构成国安法第22条的“非法手段”。

受询及国安法无具体定义“颠覆国家政权”,判辞引用立法目的诠释,做法是否普通法下常见,陈弘毅表示,普通法地区与内地理解立法目的或有不同,终审法院曾指应用国安法时,沿用本港的法律解释方法,毋须应用内地法例用语,只是诠释国安法立法目的时曾引用人大就法例的说明,再说案中亦有引用相关说明,认为法庭接纳相关做法,加上国安法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或会重视看法。

你可能也喜欢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