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性侵受害者欲堕胎? 得获警察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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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本周颁布新规定,警方成为唯一可以批准性侵受害者堕胎的合法方。此举立即引发了维权人士的强烈批评,认为女性权益在倒退。

法新社星期五(8月2日)的报导,在全球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尼,堕胎在一般情况下是非法的,只有在医疗紧急情况或因性侵而怀孕才可堕胎。新规定指出,女性合法堕胎前,必须取得警方核发的文件,证明她们是性侵受害者。

新规出台前,女性可以从医疗专业人员或心理医师处获得相关文件。变更内容是印尼健康法的一部分,现已生效。

印尼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的麦迪娜表示,警方尚未发布协助性侵受害者的具体方法,也未对警官提供特殊训练。

印尼视堕胎为禁忌,女权活动人士认为,新规定可能会阻碍性侵受害者向当局寻求帮助。

“雅加达女权主义协会”的奥林表示:“一般而言,女性仍然因文化、规范和宗教而感到害怕。”她所属的组织是呼吁当局修订新规的组织之一。她指出,这些价值观阻碍了女性在有权终止怀孕时寻找合法途径。她还说:“这项规定意味着,受害者只有一个选择。他们必须去报警。”

妇女权益活动人士图盖尔也表示,这些规定对受害者没有任何帮助,并说:“我认为这不是真正支持性侵受害者,而是一种倒退。”

该规定出台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人呼吁政府重新考虑这一政策,好好保护女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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