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可继续聘请英国御用律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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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香港上诉庭驳回律政司的上诉,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周三(11月9日)获准继续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代表他出庭抗辩。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指出,黎智英是被控在《香港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定于12月1日开审。

香港高等法院于10月19日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在审讯时代表他出庭抗辩,香港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在11月9日驳回律政司的上诉申请并要检方负责这笔堂费,这表示,黎智英可以继续由英国御用大律师代表抗辩。

上诉庭在判词里指出,此案备受瞩目,公众对于审讯公平的观感最为重要,法院须採取灵活和明智方式,作出最符合公众利益的决定。

黎智英是遭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是首个根据《港版国安法》起诉的案件。(图:美联社档案照)

上诉庭:卓越法学家参与审讯 有助国安法发展

上诉庭也形容,有卓越的法学家(eminent jurists)参与审讯,将为国安法的发展带来贡献。

黎智英是遭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是首个根据《港版国安法》起诉的案件。

黎智英提出“专案认许”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代为抗辩,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今年10月批准申请,律政司不服上诉。

上诉庭三司在衡量各造的书面陈词后,驳回律政司的上诉,并要负责堂费,律政司在回复香港《明报》查询时表示,检方正研究判词,以决定跟进行动。

香港律政司早前质疑,法官潘兆初没有考虑《港版国安法》在独特背景下生效,与中国中央政府及香港的社会、政治及宪法背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指法官潘兆初在法律上犯了错误。

律政司陈词说,《港版国安法》的起草工作以中国中央政府的意识形态为主导,人大常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但欧文大律师并不具备《港版国安法》立法背景及相关知识,无法为审讯提供重要协助,也不能带来独特的思考角度。

上诉庭反驳,认为法官潘兆初在公共法领域的经验丰富,曾经审理“唐英杰案”及“马俊文案”等《港版国安法》案件,上诉庭相信法官潘兆初衡量过《港版国安法》的独特之处,也熟悉如何解读《港版国安法》条文。

上诉庭不认同律政司的说法,即如果《港版国安法》的独特背景如此重要,可以凌驾于公众利益等因素,并指若顺着这个逻辑,海外律师一般都不可以接手《港版国安法》案件。

上诉庭也在判词中提及,此案审讯将探讨言论自由的界线,律政司质疑海外法学理论(jurisprudence)提供的参考价值有限。

上诉庭:海外法例或可协助法庭

上诉庭说,人权自由具有国际法的层面,加上《港版国安法》第4条列明,维护国安应当依法保护居民的自由,海外法例或者可以协助法庭。

律政司提出另一论点涉及语言问题,指《港版国安法》官方语言是中文,英文版本仅供参考,海外律师未必掌握《国安法》的特殊之处。

不过,上诉庭指特首已委任不谙中文的法官担任《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由懂得中文的大律师处理国安法案件最为妥当。

此外,律政司没有提过本案开审后,《港版国安法》的中文版本会成为争议,故语言问题并非重要因素。

上诉庭最后强调,《港版国安法》于2020年6月生效,法例实施初期,香港法学理论应该以坚实的基础发展,反映香港坚守法治,采用国际间的司法标准,并认为,有卓越的法学家为国安法的法学作出贡献,显然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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