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怒告丈夫出轨的小三 案未结再告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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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北一名女子将丈夫出轨的小三告上法庭,在与小三打官司之际,丈夫又出轨小四,让女子愤怒之下又对小四提告,二审法官判小四共要赔30万新台币(约4万令吉)。

综合台媒报道,据这起“家丑外扬剧”的案情,已婚家具行业务经理于2019年出轨黄姓小三,遭正妻发现后闹上法庭,最终2人以180万元新台币(约26万令吉)达成和解。

谁知丈夫死性不改,在正妻与小三打官司之际,他因工作认识小四 ,两人逐渐发展出婚外情,还在半年内多次发生性行为。

正妻再次捉到丈夫出轨,十分痛苦,认为小四害丈夫无心于家庭,怒向小四求偿100万元新台币(约14万令吉)的精神抚慰金。

小四辩称未发生性关系

小四在庭上辩称,与人夫只是业务上来往,并没有私人感情关系。

一审法官调查,发现两人常用通讯软体传送互相拥抱、爱心等贴图,人夫还留言各种暧昧等亲密语言,认定2人绝非单纯工作业务往来,但正妻主张人夫与小四曾发生性关系,并无相关实证,因此判处小四赔偿15万元新台币(约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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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官调查,发现人夫承认有与小四到酒店发生性行为,根据2人对话纪录,发现两人互相传送猥琐言语,认定二人有发生性行为,因此判小四需额外再赔15万元新台币(约2万令吉),总计要赔30万新台币(约4万令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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