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扬诽谤两名部长 高庭谕令各赔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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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扬发面子书贴文诽谤两名内阁部长,高庭法官谕令他给两名部长各赔偿20万新元,总赔偿额为40万新元(约139万令吉)。

法官吴亦涵星期五(5月24日)发出书面裁决指出,李显扬针对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发表的言论属于恶意诽谤,他知道自己的话并不属实,但仍公开发表,且李显扬事后没有向两名部长道歉或删除贴文。

法官认为,李显扬的言论直击两人的品德、专业信誉、名声等,属于最为严重的诽谤言论,因此法庭须谕令他赔偿较高金额。

尚穆根和维文去年8月入禀高等法院,起诉建国总理李光耀的次子李显扬诽谤,由于李显扬没有提呈应诉通知书,高庭11月发出缺席裁决,批准两名部长申请的禁制令,谕令李显扬不准发表对两名部长的不实指控并且做出赔偿。

这些不实指控包括指称两部长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他们特别待遇、在装修莱道路黑白洋房时,不必寻求批准就违法砍伐树木,以及不必支付装修费。

高庭5月2日举行聆讯,让法官评估李显扬须赔偿的金额,但李显扬没有出庭,也没有代表律师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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