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联邦法院: 拒绝纳吉出席1MDB民事诉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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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联邦法院裁定,维持上诉庭判决,即前首相纳吉不得出席一马发展公司(1MDB),对他及其他数位人士,所发起的6.81亿美元民事诉讼程序。

做出这项裁决的联邦法院三司,包括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及联邦法院法官罗查利亚(Rhodzariah Bujang )及汉尼峇( Hanipah Farikullah)。

阿都拉曼大法官在作出一致裁决时说,法院不认为这是一个合适和适当的案件,让法院根据1964年《法院法》第96条行使酌情权给予许可,让纳吉可以向监狱告假。

判决也支持纳吉,向一马发展公司,及其他4造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

2022年11月10日,高庭法官阿丹慕斯达法裁定,拒绝纳吉申请出席,由一马发展公司及其属下4间子公司,对其资产申请财产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的审讯。

2023年11月24日,上诉法院驳回了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6年的纳吉,随后提出的上诉。

2021年5月,一马发展公司向纳吉、一马发展公司前财务总监倪崇兴、法律顾问卢爱璇、董事唐敬志、高明发、拉迪莫哈末提起诉讼。

2022年2月8日,高等法院批准了针对纳吉布的单方面禁令。2023年9月27日,高等法院维持了该禁令,随后纳吉布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原告获得的禁令是在民事诉讼判决前冻结纳吉布的资产。该禁令还限制纳吉布每月提取不超过10万令吉的资金,用于生活和法律开支。如果需要更多,他必须获得一马发展公司,和Global Diversified律师的书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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