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遭起诉挪用1MDB资金 14国狂扫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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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家主权财富基金1MDB及其5家子公司,对前首相夫人罗斯玛(Rosmah Mansur)索赔一案续审,高等法庭星期二(6月11日)被告知,来自1MDB和SRC国际公司的3.46亿美元(16.3亿令吉)资金,至少在14个国家,被用来购买大量珠宝、手袋和其他奢侈品。
上述涉及的国家或地区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香港、印度、印尼、意大利、黎巴嫩、毛里求斯、巴拿马、新加坡、泰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土耳其、英国和美国。
原告声称,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8个在海外注册的实体,花了3亿4601万美元的资金,购买了320件奢侈品,而这些奢侈品是由罗斯玛收受。
“这些付款可追溯到并代表从1MDB及其四家子公司,和 SRC国际挪用的资金,即2010年至2014年期间,被挪用的资金。”
支付公司成为1MDB资金外流渠道
这四家1MDB子公司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Langat)有限公司和全球多元投资公司(Global Diversified Investment Company Ltd)。
这些公司声称,用于购买奢侈品的资金来自1MDB和SRC,这些资金被欺诈性地转给了在海外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实体,这些实体与这些公司的投资目标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任何合法目的。
“这些实体以及它们之间涉及基金的交易,除了充当资金继续流动和转移到模糊的最终目的地的渠道外,没有任何合法的商业目的。”
1MDB、SRC和其他9家公司,对罗斯玛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46亿美元,据称这笔款项属于该公司。
早前报导,这家主权财富基金声称,罗斯玛曾使用这笔资金购买珠宝、手表和手袋等奢侈品。根据法庭文件,原告声称,罗斯玛并非用自己的钱购买奢侈品,而是用从1MDB挪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