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明年起 向海外网购商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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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关税局明年起,将对售价低于500令吉的进口商品征收10%的销售税,所有在一年内向大马售出总值超过50万令吉低价值商品的外国商家,须向关税局注册及纳税。

大马关税局星期六(12月16日)宣布,2024年1月1日起对网上销售的低价值商品征税。所有售价不超过500令吉的商品,都将被征收10%的税率,通过陆路、海路或空运进入马国的商品都包括在内;香烟、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电子烟,以及用于吸烟的制剂,则不在这项税制下征税。

根据当局11月3日在官网上发布的指南,低价值商品销售税将由注册商家向消费者征收。销售税仅针对商品的价值计算,其他的运输费及保险费等不纳入课税范围。

这项新税制只针对明年1月1日或之后才确认的订单,这意味着在1月1日之前确认的订单,将不被征税,即便商家之后才将商品从外国寄出给大马的客户。

只针对网上售卖的进口商品

根据规定,所有在大马或外国售卖低价值商品的商家,只要在12个月内在大马卖出的商品总额超过50万令吉,就必须到关税局的网站注册。商家之后将被分配每3个月一次的纳税期,迟缴税者将面对额外10%至15%的税率罚款。

大马政府在2022财政年预算案中,就已提出低价值商品消费税,旨在为大马制造的商品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预计将从这项税收中,每年获得2亿令吉收入。

新税制今年1月1日生效,原定4月1日起实施,但关税局3月宣布推迟落实。

大马通讯部长法米星期日(12月17日)强调,这项举措只针对在网上售卖的进口商品,在大马生产的商品不受影响,并认为这将有助提高当地商品的竞争力。

法米呼吁商家及民众浏览关税局官网以获取更多详情,而当局也将确保各方都清楚实施这一税项的原因,以及受影响的商品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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