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拒发准令  律师挑战安华特赦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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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周二(1月10日)拒绝向律师莫哈末凯鲁阿占发出上诉准令,使他无法挑战首相安华在2018年获得国家元首特赦的合法性。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今日聆听了上诉人以及答辩人的代表律师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二司分别是娜丽妮(P Nallini)和王南吉(Vernon Ong Lam Kiat)。

联邦法院今早在线上聆听诉辩双方的口头陈词后,东姑麦文简略宣判说,上诉庭已确认特赦局于2018年合法成立。

她也点出,国家元首的特赦权不能带上法庭挑战,故不能打破既定先例。

“我们认为此事已论为学术问题。(本法院)驳回(上诉准令申请)但不谕令支付堂费。”

随着今天的判决,联邦法院不会再择定日期聆审案件。

凯鲁阿占的律师是哈聂夫(Haniff Khatri Abdulla),安华代表律师是里拉(J Leela ),代表特赦局的则是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Suzana Atan)。

联邦法院在2015年2月10日维持上诉庭宣判安华鸡奸其前私人助理赛夫罪名成立,以及坐牢5年的裁决。不过,安华在第14届大选后获特赦。

凯鲁阿占在2020年2月26日入禀诉讼,挑战特赦局于2018年5月16日对国家元首所作出有关特赦安华的建议。

他说,安华所享有的全面特赦违反联邦宪法第42(4)和(5)条款,因为元首的特赦权力应是基于特赦局的劝告行事。不过,在第14届大选新政府上台后,特赦局还未正式成立。

2020年9月21日,高庭驳回安华和特赦局的撤诉申请,理由是作为一名公众和有律师资格的凯鲁阿占具兴讼的法律地位。

但是,上诉庭去年批准安华和特赦局的上诉,撤销凯鲁阿占挑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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