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评纳吉获减刑:尊重元首、申请特赦权利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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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首相安华星期五(2月2日)接受《半岛电视台》专访时,就前首相纳吉的案件发表了评论。他表示,纳吉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被定罪,并入狱服刑,但根据宪法,任何被定罪的公民都有权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

安华表示,他过去曾以联邦直辖区部长身份出任特赦委员会成员,如今这个位置由其他人担任:“作为立宪君主,国家元首在做决定前会咨询总检察长、首相等人的意见。国家元首必然会维护宪法和法治”。

他表示,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后,元首最终决定将纳吉的刑期减轻50%,即将于2028年释放:“如果纳吉支付了马币5000万令吉的罚款,将可在2028年8月23日提前释放;如果未支付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特赫委员会针对纳吉申请特赦结果的文告。(图:互联网)

安华:无论有何政治色彩 吁各界尊重

特赦委员会宣布,将前首相纳吉的刑期减半,提早至2028年8月23日获释,至于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图:美联社)

安华指出,纳吉仍在进行的诉讼,将通过独立的司法程序继续审理。同时,他表示,尊重纳吉有权向新任国家元首再次提出上诉的权利:“我认为各方面应该尊重这一过程,它已超出首相和政府的控制范围。”

他强调,自己尊重前任国家元首的决定,而大马的新任国家元首刚刚上任:“无论各界对此有何看法,当然大多带有政治色彩,都应该尊重每一个被定罪人士,向特赦委员会上诉的权利。”

“特赦委员会已经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平那就好;如果不满意,日后仍有途径上诉。”

现年71岁的纳吉从2009年4月3日至2018年5月担任第6任首相,是马来西亚史上首名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和监禁刑罚的前首相。

2022年8月23日纳吉上诉至联邦法院失败,意味着他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需即日入狱。当时联邦法院五司维持高庭判决,即判处罚款2亿1000万令吉和服刑12年监禁;若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需以5年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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