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儿被灌啤酒入院 餐馆顾客恐涉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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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仅18个月大的幼儿日前在父母经营的餐馆被一名客人灌下50多毫升的啤酒,父母直到发现孩子出现面色潮红、多处皮疹等症状才匆忙送医。医师及律师说,儿童肝脏代谢酒精的能力仅为成人的1/3,该名客人行为或触犯寻衅滋事罪,若对婴幼儿造成明显健康损害,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话题“18月龄幼儿被饭店客人灌50毫升啤酒”星期五(6月13日)冲上微博热搜,直到星期六(14日)仍在热搜榜上引发讨论。

脸色泛红、犯皮疹

据《潇湘晨报》报道,这源自台州恩泽医院近日公布的一起婴幼儿被灌啤酒引发紧急情况的病例。

据院方介绍,婴幼儿父母经营饭店,5月28日午间,一名客人给该名幼儿灌下50多毫升的啤酒,幼儿随即出现脸色潮红、多处皮疹等不适,家人匆忙送医,所幸处置及时,未酿成大祸。

报导指出,儿童肝脏代谢酒精的能力仅为成人的1/3,50毫升啤酒就足以使其血液酒精浓度超标,损伤脑细胞,极易诱发急性胃出血等,带来各种中毒危害。

报道引述江苏方胜所律师田星华表示,该客人行为或触犯寻衅滋事罪。若经法医鉴定,幼儿酒精中毒症状构成了轻微伤或以上伤情,或对婴幼儿造成明显健康损害,即使没有达到伤情标准,且客人存在主观故意行为,还是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顾客与家长挨轰

此话题引发大批网民留言讨论,怒批这名客人“这直接就是故意伤害罪了,报警了吗?”,“一岁半的宝宝,敢灌”,“坏透了”,“这种情况应该从重处理吧,那么小一个孩子”,“小时候就看到很多大人喜欢逗孩子喝酒,有的小孩真的喝,大人都在开怀大笑,无知有时候真的可怕”;也有网民认为幼儿的父母也应担责:“这无异于给孩子下毒啊,父母没制止就是失责”。

红网刊出署名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李庆尚对此事件的评论文章指出,这场令人揪心的“玩笑”背后,施害者的行为或许无意,但类似“用筷子沾酒让孩子尝一口”等的做法,在不少家庭中仍被视为“趣事”或“传统”,却忽视了这种社会长期存在的“恶趣式逗小孩”现象,是将儿童置于健康风险之中,是未成年人身体自主权的侵犯,也暴露出部分家长在风险防控上的失职。

要杜绝这类行为,不仅需要法律亮剑、教育跟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树立起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的意识。当“长辈”的戏谑行为与儿童权益保障碰撞,就要重新审视“逗孩子”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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