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允罗斯玛暂缓付6746万珠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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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星期三(8月12日)裁决,有条件暂缓执行前首相夫人罗斯玛须向黎巴嫩珠宝商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支付逾6746万令吉的判决,直至她向上诉庭提出的上诉审结为止。
高庭司法专员玛丽安今日通过线上视讯方式宣判时指出,罗斯玛必须在庭令发出后的一个月内,将6746万1027令吉37仙的判决款项及相关堂费,存入双方律师的联合户头,作为暂缓执行判决的条件。
她说,若罗斯玛未能在指定期限内缴付有关款项,相关珠宝商有权视情况提出执行判决的程序。
高庭早前于6月10日裁定,罗斯玛须向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支付6746万1027令吉37仙及相关堂费。罗斯玛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申请暂缓执行有关判决。
高庭法官郭树顺在6月10日的判决中指出,涉案珠宝当年是以寄售方式交给罗斯玛挑选及观赏,但由于她既没有付款购买,也没有归还珠宝,因此裁定罗斯玛败诉,同时驳回她针对全国总警长及政府所提出的第三方诉讼。
这起案件涉及44件总值1457万美元(约6830万令吉)的名贵珠宝。珠宝商称,有关珠宝于2018年以寄售方式交予罗斯玛观赏,惟珠宝的所有权始终归公司所有,最终却未获归还,因此入禀法庭追讨损失。
在涉案的44件珠宝中,仅一枚镶钻祖母绿手镯在充公程序后被寻回,并已归还珠宝商,其余43件珠宝至今仍下落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