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禄苏丹后裔扣押资产 国油:将捍卫法律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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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禄苏丹后裔扣押日前执行西班牙仲裁庭判决,扣押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两家子公司,国油对此回应,有关扣押毫无法律依据,将积极诉诸法律捍卫本身的利益。

国油周二(12日)发文告表示,就如《金融时报》报导,国油旗下2家子公司,即Petronas Azerbaijan (Shah Deniz) 和Petronas South Caucasus在周一(11日)收到扣押令通知(Saisie-arret)。 

这两家公司分别为阿塞拜疆国油(Petronas Azerbaijan (Shah Deniz)),及南高加索国油(Petronas South Caucasus),两家公司在卢森堡的注册市值高达超过88亿7000万令吉。

国油澄清, 这2家子公司此前已清算了公司在阿塞拜疆共和国的全部资产,并且这些收益已经汇回公司。

“石油公司认为此扣押行动是‘毫无根据’的,国油将在此事上捍卫法律立场。”

国油持有阿塞拜疆 Shah Deniz 天然气项目 15.5% 的股权,该石油公司在 2 月份将该项目的 9.99% 股权以约 14.5 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公司 LUKOIL。

目前尚不清楚国油究竟何时清算了该项目剩馀的 5.51% 股权。

曾与苏禄苏丹签割让条约

早前报道,此判决是基于大马政府涉嫌违反苏丹贾马尔阿拉姆(Sultan Jamal Al Alam)、德奥弗贝克男爵(Baron de Overbeck),和英国北婆罗洲公司(British North Borneo Company)的阿尔弗雷德登特(Alfred Dent),在 1878年签署需要支付5300令吉割让金的协议。

马来西亚自2013年发生拿笃(Lahad Datu)遭苏禄武装分子入侵之时间后,停止向苏禄苏丹 (Sultan Sulu)的继承人支付每年5300令吉的割让金。

据报道,苏丹的后代最初索赔金额为322亿美元(1350亿令吉),这包括未支付的割让金,以及他们相信大马政府在该地区发掘石油和天然气,而尚欠苏禄的欠款。

2020年3月17日,亚庇(Kota Kinabalu)高庭法官马丁伊当(Martin Indang)裁定,大马是解决1878年《割让契约》引起争端的合适地点,而非西班牙法院,后者对大马既无权限,也没管辖权。

大马政府不承认仲裁判决

今年3月,大马外交部及总检察署发布联合声明,重申了坚持不会赔偿的立场,并挑出了几项疑点,认为这项判决侵犯了马来西亚的主权,也违反了《联合国宪章》。

大马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Tommy Thomas)早前也表示,西班牙仲裁员冈萨罗·斯坦帕(Gonzalo Stampa)所做出的索赔裁决,表现形同流氓且很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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