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 晚安小鸡、阿闹入狱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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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法官裁定,台湾网红“晚安小鸡”和“阿闹”犯有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每人罚款400万柬币(约4706令吉)。

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星期四(2月15日)指出,本名为陈能钏的“晚安小鸡”(31岁)以及本名为鲁祖显的“阿闹”(34岁),来柬埔寨的目的是为了拍摄关于人口贩卖、凌虐、强奸和人体器官交易的造假影片。

法院指出,星期一(2月12日)晚,“晚安小鸡”和“阿闹”在“晚安小鸡”的面子书专页直播,展示自己在一栋大楼被保安发现和殴打。次日,他们到西港“唐人街”再次直播,“晚安小鸡”在镜头前上演慌张逃跑,声称自己被人追捕和呼喊求救。

经过审讯后,主审法官援引《刑法》,裁定“晚安小鸡”和“阿闹”犯有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每人罚款400万柬币(约4706令吉)。

省长认为罪行严重 不接受两人跪歉

“晚安小鸡”和“阿闹”星期四(2月15日)下午在记者会上下跪道歉,希望柬埔寨当局给他们机会,利用自身的流量,拍摄真实的柬埔寨弥补过错。

无论如何,西哈努克省省长郭宗朗态度坚定表示,“晚安小鸡”和“阿闹”犯下严重错误,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他们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郭宗朗表示,“晚安小鸡”和“阿闹”将被移送法办,刑满后才能驱逐出境。

“我认为这个问题非常严重,不能只是批评教育。如果我们原谅他们,那么接下来还会有人继续造假,抹黑柬埔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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