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一生商场掌掴同学 判守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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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中一学生涉嫌在购物商场掌掴同学案有新进展。
马来西亚加影推事庭接获社会福利局提交的品德报告后,宣判两人各需接受一年守行。
审查社会福利局提交的品德报告后,推事法汀达亚娜贾利尔对两名13岁的少年作出判决,裁定每人需维持500令吉保释金,并需提供一名担保人作为附加条件。
庭审结束后,被告律师李诗杰(译音)指出,他的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已道歉,并承诺今后不再重蹈覆辙。
事件经过
此案发生于7月30日上午约11左右,当时受害学生与同学前往购物中心欲解决分歧,未料遭到殴打。
事发时,有影片显示,报案人遭两名同学殴打,另有两名学生用手机录下施暴过程。
警方接获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依《刑事法典》第323条(蓄意伤人)、第506条(刑事恐吓)及《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14条逮捕两名13岁少年。
两名少年于8月16日被提控上庭,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推事随后将每人保释金定为500令吉,并要求于9月18日向社会福利部门提交行为报告,之后再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