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涉杀妻儿 警搜获干案刀和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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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3岁的华裔医生涉嫌于去年12月31日在其住所内杀害36岁的妻子和4岁儿子,经过警方调查,已于1月3日被捕,并将于16日被提控上庭。

柔佛州总警长拉哈曼15日发布文告透露,这起家庭悲剧发生在去年12月31日早上8时20分左右,地点为新山拿督翁新镇的一所民宅。死者分别为36岁的女会计师及其4岁的儿子。

女死者颈部有明显伤痕

“女死者颈部有明显伤痕,其儿子脸部出现瘀青,相信曾遭人用双手紧捂脸部,”总警长在文告中说明。

根据初步调查,这对母子在案发时当场毙命。遗体随后被送往新山苏丹依斯迈医院(班兰医院)进行解剖。

解剖报告显示,女死者的死因是窒息,男童则是被捂致死。两人的死亡均含有刑事元素。

案发3天后,即1月3日,柔佛州警察总部重案组及新山南区警区人员逮捕了33岁的男嫌犯。嫌犯是两名死者的丈夫和父亲。警方在其住处搜获一把刀子和一个包著枕套的枕头,相信是干案工具。

总警长指出,嫌犯没有犯罪前科,尿检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警方已完成调查报告并呈交给柔佛州总检察司,获得批准援引以下3项条文提控嫌犯:

  • 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 刑事法典第201条文(毁灭罪证)
  • 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警员办公)

根据法律,在谋杀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最低30年、最高40年,以及最少12下鞭笞;毁灭罪证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和罚款;妨碍公务条文下罪成则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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