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被控 Along Cham禁止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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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持有超过60克大麻,艺人莫哈末尼扎慕丁阿末(41岁,艺名Along Cham)星期五(12月20日)先后在地庭和推事庭受审,并否认控罪。

在地庭,莫哈末尼扎慕丁被控于12月14日下午3时10分,在赛城Laman Lakeview住所藏有58.23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法律,罪成者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不少于5年监禁,并鞭笞不少于10次。

主控官阿末祖海尼副检察司未提出保释建议。被告则向法庭恳求允许保释,称自己有孩子需要照顾,并保证会全力配合调查。

然而,法官阿末弗亚以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此类案件不得保释为由,驳回保释请求,并将案件展至明年1月27日,以待化验报告提交。

与此同时,莫哈末尼扎慕丁也因在同一时间及地点持有2.07克大麻,在推事庭被控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

明年2月28日过堂

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2万令吉、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艾因玛蒂哈副检察司指出,由于地庭案件不允许保释,因此未建议推事庭给予保释。然而,被告律师莫哈末法德里提出请求后,推事莫哈末巴克里最终批准被告以2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将案件定于明年2月28日过堂。

星期五(12月20日)上午,被告身穿紫色扣留服出庭,并用T恤遮盖头部以避开媒体镜头。其妻子阿菲娜(32岁)也现身法庭陪同。

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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