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都庙让路建清真寺 市长地主承诺暂不拆助搬迁
马来西亚吉隆坡一所拥有逾130年历史的兴都庙“Dewi Sri Pathrakaliamman”,日前被要求让路以建造“昌明清真寺”,引起各界关注。吉隆坡市长麦慕娜出面协调,并承诺在迁庙之前,不会拆除该所兴都庙。
隆市长麦慕娜星期四(3月20日)与庙方会面时表示,为了确保信徒能够和谐自在地进行宗教膜拜活动,故已锁定新庙址安置,惟在完成搬迁前,都不会采取拆庙动作。
“隆市政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符合大马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隆市政局已确定新的迁移地点,以确保信徒能继续在该兴都庙进行宗教膜拜活动。”
她于星期四亲自巡视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后,呼吁各方共同维护和谐,尊重大马的宗教多元性。
麦慕娜指出,当局得悉印度清真寺路一片私人地,有意建设清真寺,不过这是由私企作为合法业主提出的建议,并非出自政府的计划。
她续指,涉及的兴都庙有一小部分地段,刚好建在有关私人土地上。
协商长达10年
此外,土地拥有者Jakel贸易私人有限公司星期四也召开记者会,澄清逼迁传言,并指与兴都庙委员会就此事协商长达10年,也愿意支付搬迁费用。
Jakel法律与企业通讯主管艾曼表示,该公司希望为双方找到双赢方案,并将继续与庙方协商。
“我们从未打算将此事带上法庭,因为我们希望达成双赢的结果。”
“我要强调,部份外界人士使用拆除(merobohkan、perobohan)一词,这并不正确。”
他说,该公司自2021年购买该地段后,随后也获得建设清真寺的批文,然而因为土地问题一再展延;如今清真寺的动土仪式,将按原定计划于今年3月27日举行。
艾曼指公司希望仪式能够在斋戒月期间举行,但强调仪式不会在兴都庙前举行,而动土也不意味著清真寺会立即开工。
他解释,由于相关土地面积约1万2000平方英尺,若兴都庙不迁移,清真寺也无法兴建。
“我们愿意承担搬迁费用,以示对兴都庙的支持。”
无论如何,他说,公司只会在一切问题解决,庙宇迁移至庙方同意的新址后,才会开始在原址动工。
庙方或获赔偿
另外,大马首相署副部(法律及体制改)古拉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政府星期三已确定暂时不会拆除该所兴都庙,并会寻找合适地点搬迁,同时给予赔偿金。
他说,目前已锁定数个新址,至于赔偿金很大可能由隆市政局支付,惟金额尚未确定。
不过,也是执业律师的古拉疑惑,该座兴都庙已有百年历史,且也是在隆市政局的批准下,于2008年扩建庙宇,故质疑为何有关地段会在12年前出售?
他说,自己早年也曾协助处理兴都庙拆迁案,但因为早年位于园丘的兴都庙没有地契,而随着时代发展,被认为是非法。
他认为,这种情况是错误,只因一般兴都庙是因为印裔员工为祈福所搭建,而“Dewi Sri Pathrakaliamman”情况也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