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因穿着拒收报案 副内长:警员违规可丢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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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副部长三苏安努亚2月23日在国会下议院强调,警员若以报案人穿着不当为由拒绝接受报案,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甚至可能面临被开除的处分。
三苏安努亚表示,警员作为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任何不遵守指令的行为,包括拒绝接受公众报案,都可在警方内部机制下受到对付。
“如果有人不遵守已发布的命令,可在警方内部机制下受到对付。未能履行已发布命令中的任何要求,包括拒绝接受报案,都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涉事者可能会被开除。”他在问答环节中如是说。
三苏安努亚是在回答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的提问时,作出上述表态。蓝卡巴星询问政府是否会立法,强制所有警局必须接收报案,无论报案人的穿着如何。
此前,曾有交通事故受害者因着装不符合规定,被拒绝进入警局报案,引发公众关注。
紧急情况可豁免着装要求
三苏安努亚补充说,在紧急情况或需要立即处理的案件中,如涉及刑事元素、交通事故、安全威胁、强奸或盗窃等可能造成创伤的情况,警局的着装要求可以豁免。
他表示,这项规定已于去年12月传达至所有地区和州警察总部,以确保执行统一,并让所有警员清楚了解相关规定。
“此举旨在确保执行是统一的,并让所有警员清楚了解。该部认为这项指令已足够,并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执行。”
监督与改进机制
三苏安努亚指出,《2025年第1号公共行政发展通令:加强公共部门客户关系管理》也允许各部门和机构自行决定其办公场所的着装要求。警方将根据各县及州警察总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持续监督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改进。
“我们将继续监督这项规定的整体执行情况,并在必要时毫不犹豫地进行改进。”
他补充,警方去年共接获约400万起报案,强调“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将相关程序告知了所有警员和民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