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拒绝《国家原则》不配为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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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最高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星期一(6月1日)表示,任何拒绝《国家原则》(Rukun Negara)的人,都不配被视为马来西亚公民。

陛下指出,《国家原则》于1970年8月31日推行,是全体马来西亚人民共同的誓言与承诺,旨在恢复团结、强化多元社会的和谐。

“因此,我呼吁所有人应当维护并践行《国家原则》的每一项精神,把它作为马来西亚人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任何拒绝遵守《国家原则》的马来西亚人,我认为,他不配被称为马来西亚公民。”

苏丹依布拉欣是在国家皇宫举行的陛下官方生日勋章颁授典礼上发表上述谈话。王后拉惹查丽苏菲雅亦在场观礼。

出席典礼的还有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夫人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通讯部长法米法兹尔及多名内阁成员与外国使节。

吁全体公民包容团结

苏丹依布拉欣强调,每一位公民都必须团结、包容、互相尊重,并遵守《国家原则》的核心精神。陛下指出,国家团结是马来西亚力量的根基,确保经济进步、种族和谐与长期稳定。

陛下提醒各方应反思国家痛苦的历史,尤其是1969年5月13日的种族骚乱,当时部分人士行为过激、缺乏尊重,破坏了社会和谐与国家主权。

“那场事件摧毁了人民的团结,也动摇了国家的稳定。不要让历史重演。”

这次典礼是苏丹依布拉欣自2024年7月20日登基以来,举行的第三次勋章颁授仪式。今年共有161名人士获颁联邦勋章、星章与奖章,以庆祝陛下的官方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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