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案待审民事破产并行 纳吉2026再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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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马发展公司案被裁定滥用职权及洗钱罪名成立的前首相纳吉,预计将在2026年重返法庭,面对多宗民事诉讼及破产程序。

其中,一马发展公司及其4家子公司于2021年在吉隆坡高庭提起民事诉讼,向纳吉及多名公司前高层索赔350亿令吉。

与纳吉一同被列为被告的,包括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以及前业务发展执行董事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译音),两人目前仍下落不明。

其他被告还包括前副首席财务官吴卓兴(Geh Choh Heng)、前总法律顾问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前首席投资官Vincent Beng Huat Koh,以及前首席营运官拉迪·莫哈末(Radhi Mohamad)。

此外,前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于2017年起诉纳吉,指控其在公共职务中失当,并将政府列为共同被告。上述两宗案件此前均因等待一马发展公司刑事案件审结而暂缓推进。

SRC索赔11.8亿

纳吉同时面对由SRC国际有限公司提出的另一宗民事索赔,涉及金额11.8亿美元。有关资金为该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借入,用于能源领域投资。

起诉书指称,纳吉在兼任财政部长期间,与聂菲沙挪用公司资产,并合谋将相关财产据为己有。

在该案中,纳吉将SRC前主席伊斯米·伊斯梅尔(Ismee Ismail),以及前董事苏布·亚辛(Suboh Yasin)、沙罗尔·阿兹拉尔·易卜拉欣·哈利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阿兹哈尔·奥斯曼·凯鲁丁(Azhar Osman Khairuddin)和切·阿都拉(又名拉希迪·切·奥马尔,Che Abdullah @ Rashidi Che Omar)列为第三方,要求其就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追偿或分担。

该案由法官阿末·费鲁兹·再诺阿比丁(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审理,已完成举证并听取结案陈词,预计将于近期作出裁决。

该诉讼于去年启动。此前,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维持纳吉挪用4200万令吉SRC资金的刑事定罪,并确认高庭判处的12年监禁及2.1亿令吉罚款。

不过,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于去年1月30日将其刑期减半,并把罚款降至5000万令吉。

破产程序在案

除民事索赔外,纳吉还因未清偿2011年至2017年课税年度合计16.9亿令吉税款,而面临内陆税收局提起的破产程序。其申请中止破产程序的请求于去年11月被高庭驳回,目前已提出上诉。

律师R·肯加达兰(R Kengadharan)表示,民事案件的举证标准为“优势证据”,低于刑事案件的“排除合理怀疑”,但原告仍须提交充分的人证和书证,刑事定罪本身不会自动决定民事案件结果。

另一名律师阿利夫·本杰明·苏海米(Alliff Benjamin Suhaimi)指出,若法院裁定纳吉承担责任,相关判决可通过冻结个人账户、查封或出售资产方式执行;若未履行金额超过10万令吉,亦可触发破产程序。原告亦可选择撤诉或通过同意判决方式和解,相关条款可在双方同意下保密。

2025年12月26日,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塞克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裁定纳吉在一马发展公司案件中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判处15年监禁及113.87亿令吉罚款,并裁定其刑期自2028年8月23日起执行,即完成SRC案件6年刑期后的翌日。

同案中,纳吉因21项洗钱罪被判5年监禁,并须缴付可追讨金额20.8亿令吉。

纳吉已就上述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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