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留台生奸杀案 凶嫌可教化逃死刑
杀害大马留台生的台湾男子梁育志逃过死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简称高雄高分院)更二审依梁育志非预谋杀人、未达“情节最重大之罪”,并且有教化可能。
根据台湾媒体报道,梁育志听闻自己逃死,连说了好几声“谢谢”,随后离席。
女大生家属透过媒体说:“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
高雄高分院说明改判理由称,梁育志原来计划劫财劫色,犯案过程中第一次收紧绳圈后,受害者反抗、呼叫,梁育志心慌害怕被发现才痛下杀手,第2次收紧绳圈杀人。合议庭难将梁育志事先准备的犯案工具,认定事前已预谋杀人。
高雄高分院又指,梁育志强制性交后再强盗财物,进而因女大生抵抗、呼叫杀人,犯罪动机与目的只为满足欲望,恶性重大,但非事前预谋性有计划性杀人。至于梁育志手段固然相当残忍,基于慎刑考量,经客观比较并综合判断后,难以认定他犯行已达“情节最重大之罪”。
终身监禁依法须执行25年以上
合议庭审酌凯旋医院、卫生福利部嘉南疗养院关于矫治教化可能性、降低再犯社会复归可能性、量刑鉴定及各医师、心理师及教诲师等意见,认为长期监禁,辅以心理治疗措施及监所内辅导教化,应可促使梁育志深入反省并改善更生。
此外,依现制终身监禁依法须执行25年以上,须有后悔实据才能假释,否则仍须继续监禁等,认定本案虽无剥夺生命必要,仍应给予相对严峻重刑。
合议庭经综合判断相关情状,斟酌再三,就被告所犯强制性交杀害被害人罪及强盗罪,分别量处终身监禁、坐牢8年,并就终身监禁部分,宣告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2020年10月28日晚,台南长荣大学大马女学生从校园返回宿舍,步行经过台铁沙崙支线高架桥下便道时,遭梁育志用绳索勒住颈部并强拉上车,女大生死亡后遗体遭弃置高雄阿莲区山区。
2022年3月18日一审,高雄桥头地方法院以梁育志预谋且有计划犯罪、犯罪手段残忍、未见悔意、再犯机率高、社会危害程度大5大理由,依强制性交未遂、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强盗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判处梁育志死刑,褫夺公权终身。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023年3月23日二审维持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2023年6月14日认为二审判死的事实与理由矛盾、调查未尽,将梁育志涉犯强制性交罪的部分撤销发回更审,另涉犯遗弃尸体、强制性交未遂罪部分,各判处坐牢2年、2年10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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