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高庭驳回纳吉居家服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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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高庭星期一(12月22日)驳回前首相纳吉的居家服刑申请。这也意味著,他无法返回住家,需要继续在监狱服刑。
高庭法官陆意清是在此前聆听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及高级联邦律师陈词后,在星期一作出上述裁决。
陆意清在判决中表示,国家元首的特赦令附录无效,因为特赦局会议并没有相关讨论或裁决。
她补充,虽然特赦乃国家元首特权,但其行使仍不应在特赦局会议之外,也必须遵守《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规范。
她也指出,居家服刑指令无法执行,因为马来西亚并无此类法定机制。
沙菲益在聆听判决后,当庭表明将上诉。
现年72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大马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4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刑。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以2比1的多数裁决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审理有关司法审核。
而联邦法院在今年8月13日,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此前以2比1的多数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