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驳出卖主权 称必要时可退出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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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首相安华表示,大马如有必要可退出与美国签署的贸易协定,驳斥外界指控该协定损害国家主权,强调政府在签署前已充分审查条款,确保国家利益受到保障。

安华在星期四(10月30日)于国会下议院答问时指出,他上星期日(10月26日)在与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互惠贸易协定》(Reciprocal Trade Agreement)前,相关文件已由高级政府官员详细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国家利益。

此前,马章区国会议员袁怀绍(Wan Ahmad Fayhsal Wan Ahmad Kamal)批评该协议“不可接受”,并形容其为“殖民主义”的延伸,要求政府立即撤销。

安华回应说:“这份贸易协定有退出条款。所有贸易协定都有退出条款。”他强调,签署协议的原因在于大马需要来自美国的投资,“我不会因此感到抱歉”。

他指出,一些人“将半真半假的内容说成绝对事实”,拒绝承认任何正面成果。

展示外交平衡

安华表示,布城的外交手腕赢得了华盛顿与北京的尊重。政府能在数日内分别与美国和中国签署协议,显示出大马在国际事务中保持中立与独立的能力。

他同时反驳反对党指责其“向外国势力低头”的言论,重申大马奉行与各国友好往来、同时维护国家利益的外交原则。

“那他们要我选边站?选哪一个国家?只跟吉打和吉兰丹?我跟他们关系也不错啊。”安华打趣道,引发下议院笑声。

根据马美新签署的贸易协定,大马承诺为美国工业出口提供更广泛的优惠市场准入,包括化学品、机械与电气设备、金属及乘用车等产品;同时也涵盖乳制品、家禽与稻米等农产品。

美国方面将对大马商品维持19%的互惠关税,其中部分产品在特定清单下享有零关税待遇。

此外,大马也同意不禁止或限制向美国出口关键矿产及稀土元素,并与美企合作,以“为企业扩大产能创造确定性”。

各方反应不同

星期一(10月27日),国盟总秘书阿兹敏阿里(Azmin Ali)批评该协定可能削弱国家经济主权,声称协议迫使布城遵循华盛顿的贸易与投资规则。

这名前贸易部长表示,其中一项关键条款——第5.1条,要求大马“复制”美国对其他国家实施的贸易限制或制裁。

对此,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Tengku Zafrul Aziz)澄清,大马无须依照美方做法,对其他国家征收关税、实施禁令或进口限制。

他指出,若未签署该协定,大马可能面临更高关税,将不利于国家竞争力、投资环境及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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