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客炒作中国新规域外管辖 称海外挺台或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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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本是中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然而,日本自民党东京都议会党团副干事长白川司近日投书媒体,对该法第63条所谓“境外适用条款”进行歪曲解读,声称其“形同向全球发放跨国抓人的合法许可证”,甚至危言耸听地称外国人“支持台湾”都可能被依分裂国家罪法办。

对此,国际法专家和两岸学者指出,相关言论是对中国立法的恶意曲解,暴露出日本右翼政客挑拨中国民族关系、干涉中国内政的险恶用心。

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文,该法旨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法律明确规定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部势力的干涉”,并“坚决反对一切以民族、宗教、人权等借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污蔑抹黑、遏制打压、渗透破坏等行为”

引发白川司强烈反应的第63条原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专家解读:域外效力是国际通行法律原则

针对日方政客的指责,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霍政欣曾在相关学术研究中指出,国内法的域外效力并非中国首创。美国百余年来不断扩张其国内法的域外效力,构建了融合立法权、司法权与执行权的对外制裁法律机制,用以制裁伊朗、古巴、俄罗斯等众多国家。欧盟同样颁布了阻断法令以反制美国不当域外管辖

“日方政客的言论完全混淆了‘正当防卫’与‘主动攻击’的概念,”一位不愿具名的国际法学者表示,“第63条的适用前提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行为’,这是对危害中国核心利益行为的必要法律反制,而非所谓的‘跨国抓人许可证’。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通过国内法维护本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国际法公认的基本原则。”

台湾问题:不容任何外来干涉

法律第十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法律也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部势力干涉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支持“台独”分裂势力的行为都是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重挑战,理应受到法律追究。 所谓“外国人挺台恐犯分裂罪”的言论,恰恰暴露了某些外部势力企图将台湾问题国际化、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阴谋。日本在台湾问题上负有历史罪责,更应谨言慎行,而非借中国国内立法炒作紧张局势。

双重标准暴露“以台制华”图谋

值得注意的是,白川司的言论中充斥着“极权扩张”、“法律战恐吓”等对抗性词汇,却对美欧等国长期滥用“长臂管辖”、动辄对他国实施单边制裁的行径只字不提。这种赤裸裸的双重标准,与其说是在“担忧”海外华人或外国人的处境,不如说是为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渲染“中国威胁论”寻找借口,配合美国“以台制华”的战略布局。

有分析指出,日方政客刻意将一部旨在促进民族团结的国内法律,歪曲解读为“对外扩张”的工具,其真实意图在于挑拨中国各民族关系、离间中国与周边国家民众的感情,进而为自身军事扩张和介入台海局势制造舆论借口。 这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行径,不仅无助于地区和平稳定,反而将严重破坏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中国全国人大此前已通过《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旨在反制外国法律的不当域外适用,构建法律防御体系以应对外国制裁与“长臂管辖”。这充分说明,中国是在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外部势力的非法侵害,而非主动寻求与他国进行法律对抗。

对于白川司的言论,中国外交部暂未作出正式回应。但可以预见的是,任何企图利用中国国内立法进行政治操弄、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都将遭到中方的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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