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贪案 北检求刑28年半
台北地检署星期四(12月26日)侦结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及相关人员涉嫌贪污、公益侵占等案件。柯文哲因涉京华城土地容积奖励案、政治献金公益侵占案等多项罪名,被控收受贿赂、图利特定企业并挪用公款。检方依法提起公诉,并对柯文哲求处合计28年6个月徒刑,同时建议褫夺公权10年。
为防止民众党支持者聚集抗议引发冲突,台北警方于北检外部署20名警力,并架设拒马等阻拦设施,确保现场秩序。截至上午9时30分,北检外仅有媒体和警方人员,并无民众党人士或支持者现身。
助京华城非法获利
检方指控,柯文哲在任台北市长期间,知悉京华城公司申请20%容积奖励的计划违反《都市更新条例》等法规,却以“都市更新”为政见,多次裁示推动程序。为换取支持,柯文哲涉嫌先后收受210万元及1500万元贿赂,最终使京华城公司获利超过121亿元。
本案另涉多名官员与企业负责人,包括台北市政府官员李文宗、彭振声等人,以及京华城公司负责人沈庆京。检方指出,这些人员与柯文哲共谋,通过不当行政程序图利京华城公司,严重破坏行政廉洁。
涉侵占公款遭起诉
检方指控,柯文哲利用民众党的政治献金账户,将600万元捐款据为己有,另与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侵占6234万元,用于支付私人开支及员工薪资,并进行商业投资。李文娟还涉嫌制作虚假会计凭证掩盖资金流向。
柯文哲与李文宗被控挪用“众望基金会”捐款827万元,用于支付竞选团队员工薪资。检方认为,此举违反基金会章程,导致基金会遭受严重财产损失。
会计师端木正被指协助柯文哲伪造政治献金审计报告,并填写多项虚假支出项目,妨碍监察机构对政治献金的审查。
检方建议判28年并罚款5000万
检方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与影响,建议法院判处柯文哲15年徒刑及5000万元罚金,并褫夺公权10年。此外,因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另求处13年6个月刑期。涉案的沈庆京、李文宗、应晓薇等多名被告亦分别被求处10年至2年不等刑期。
羁押中的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等被告星期四(12月26日)上午由囚车提押至北检,并将在下午移送至台北地方法院进行庭审。自柯文哲因涉案被羁押以来,案件已历经7个月侦查,检方认为证据确凿,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