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分权、首相任期法案下周呈国会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小
中
大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和检控官分权、首相任期限制法案将于下周一提呈国会下议院。
据《新海峡时报》报道,大马首相署(法律与制度改革)部长阿莎丽娜星期五(2月20日)召开记者会时预告此事。
她指出,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开法案将在3月2日进行二读;限制首相任期法案二读,预计在3月3日由首相安华亲自提呈。
她说,总检察长与检控官职权分立,旨在加强32机构独立原则,同时确保国家司法体系的透明与公正。
此举是遵循国家元首根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PKP)的建议,同时在咨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酌情委任检控官及赋予提控权。
法案将阐明检控官在阶级及服务方面与总检察长地位对等,并规定检控官必须至少有10年诉讼经验,且任期为7年。
首相届满自动停职
另外,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或10年法案,首相的服务任期将按其任期的年限累积计算,无论是否连任。
她说,一旦首相任期累计届满10年,内阁成员也将跟着停止履职,同时法案也规定委任新首相的过渡期限。
“根据联邦宪法第43条第2(a)条款,从过渡期到委任新首相期间,已停止履职的首相及内阁成员仅可执行与政府日常行政有关的有限职责。”
她补充,上述两项法案已获内阁同意,并希望在国会提呈与辩论时获得跨党派支持,以进一步巩固国家司法体系及民主制度。













